企业一旦有了失信记录,建议尽快通过税务部门合法修复信用,防止影响企业经营~
税务总局发布
《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》
国家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》,以下简称《公告》,《公告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
随着国内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日益完善,信用信息共享已逐渐受到社会各界接受。其中,纳税信用也对企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。
面对企业关注的纳税信用修复问题,税务部门提醒,应及时合法修复信用“污点”,防止影响企业市场信用度。
企业应依法诚信纳税,远离税收违法失信行为,提高税法遵从度,这也有助于营造公平、诚信、有序的经济社会环境。
为贯彻落实中办、国办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》,深入开展2021年“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”,推进税务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营商环境,引导纳税人及时纠正违规失信行为、消除不良影响。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0〕49号,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等文件要求,税务总局发布了《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。
修复的范围有哪些?
哪里可查企业的失信记录?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),自2020年1月1日起,对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通过作出信用承诺、纠正失信行为等方式开展纳税信用修复。
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,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。
具体为以下三类:
1、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、税款缴纳、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,在30日内、本年内、次年内纠正的,分别能挽回80%、40%、20%的扣分损失。
对于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或缴纳已申报的税款等事项,若涉及税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且纳税人能在失信行为被记录的30日内及时补办的,则补回100%的扣分分值。
2、纳税人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、滞纳金和罚款,未构成犯罪,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。
应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、补缴税款、滞纳金和罚款,可申请纳税信用修复。
3、经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状态,可申请纳税信用修复。非正常户失信行为纳税信用修复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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